2014年3月5日 星期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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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監結婚在古時早已有之,但太監結婚不叫結婚,而叫「對食」或「結菜戶」。其中「結菜戶」則更接近於現實中的夫妻關係,要求兩個人共同生活在一起。民國初年,北京地方審判廳審理一宗離奇的離婚案,案中夫妻竟是太監和妓女,由於2人身份特殊,故轟動整個北京。

清朝末年,有錢又有權的太監張靜軒欲結婚,當時權勢較大的太監除迫良家婦女為妻,但有部更以妓女作目標。當時張靜軒就娶了名妓妓女程月貞為妻。程月貞以為找到好歸宿,但入門後才知道張靜軒曾結過婚,故自己連正妻也算不上。2人婚後,張靜軒大男人性格與程月貞反叛性格,經常出現摩擦,關係也越來越差。

1912年冬天,張、程兩人又發生了口角,張靜軒拿起木棒向妻動粗,程月貞不甘被打,決定離家出走。張靜軒找到妻子後,便要求對方退回為其贖身的金錢,便讓對方離開。無錢的程月貞思前想後,決定告上法庭,要求離婚。程月貞提出的離婚理由,包括張靜軒是個太監,不通人道;張靜軒故鄉有妻,犯有重婚之罪和張靜軒施虐。最後法庭判2人正式離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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